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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3-08-06 10:21 来源:未知 作者:YZ教育 阅读:

  2013年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岗位
2013年部分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人,其中,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5人,乡镇事业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的范围、对象、年龄、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和资格审查办法。
2、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有九类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宜应聘。
原机关事业单位曾被开除公职、自动离职、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应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和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机关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单位或岗位。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2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磐安县安文镇振兴街55号,距磐安汽车站300米左右)。
3、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应聘岗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函授、远程教育等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应在2013年8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正式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须书面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但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未满首聘服务期的人员;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县内同一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相同经费来源的人员;
经费来源从全额拨款到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到自收自支的人员。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在磐安县人才网
www.parcsc.com下载),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交考务费80元。
(4)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符合应聘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磐安县人才网上公布。
(5)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8月16日上班时间内到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经本人书面授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岗位名额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的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初定为8月18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2。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同类试卷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淘汰20%的比例划定。
3、面试。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截止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入围面试、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天,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之前放弃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之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贫困家庭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2、考试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情况、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人才网(
www.parcsc.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人才网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也可以向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9-84662046。
5、我县举行的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非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发布的任何信息均与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6、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书面向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出。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2013年磐安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2013磐安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办法

相关辅导简章:

-》2013年磐安事业单位笔试面试辅导简章

 

(责任编辑:YZ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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