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海外英才计划”资助政策,入选该计划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创新启动资金;对入选该计划短期项目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扶助资金。
新落户绍兴市并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分别参照A类、B类人才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配套资金。市外直接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创业创新启动资金。
《宁波市入选“3315计划”高端创业创新团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三年内市财政给予A类团队2000万元、B类团队1000万元、C类团队500万元人民币的人才和科研经费资助。D类团队如第一带头人符合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以下简称“3315个人计划”)的,直接列入个人计划,市财政给予个人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创业创新资助,县(市)区、开发区财政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资助(资助办法由各地自定)。对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创新团队,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资助经费可以在20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再予增加。其他还有为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风投资金,优先推荐团队成员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为团队成员提供优质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