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手机访问 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师招考 > 正文

“最低消费”当禁!(今日谈)

时间: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YZ教育 阅读:

 

  最近,北京市消协向有关部委建议,希望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中对餐厅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做出禁止性规定。这个建议好!

  餐厅包间“最低消费”是公款消费的“助推器”。公务餐、商务宴“讲排场”、“要面子”,“花钱不心疼”,是“最低消费”的重要客源。这些年,公款消费、商务宴请相互攀比,“只吃贵的”,一些餐厅为争夺“大客户”,装修布置越来越豪华,“最低消费”标准越来越高,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剩宴”等严重浪费,助长了奢侈之风。遏制公款消费和铺张浪费,必须尽快叫停“最低消费”。

  “最低消费”看似市场行为,实属强制性消费,是一种不充分、不正当的市场行为。禁止“最低消费”,有助于规范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央发布八项规定后,部分主要面向公款消费、商务宴请的高端餐饮企业营业收入降幅过半。这充分说明,“高端餐饮”缺乏后劲,“最低消费”难以持续。餐饮业应当倡导行业新风,面向大众服务,彻底告别“最低消费”之类的行规陋俗。希望有关部门顺应民心,顺应大势,尽早出台政策规定,禁止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YZ教育)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